产前建档,您必须熟知这些操作

时间:2023-02-22 17:14:1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生娃是件幸福的事,却不是件简单的事!很多备孕、早孕麻麻都知道这一时期产检多多,分娩不易,却又往往因为忽略了一些硬性操作,而在关键时刻耽误医院建档、办理“准生证”和“出生证”等重要的事,分分钟错过最佳产检时机,耽误宝宝落户和起名字,就问你委屈不委屈!!!
 
不用太担心,今天来教大家怎么一步步完善这些操作吧!
 
01.办理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1.什么是建档?
 
建档就是在医院建立的个人档案,里面记载孕妇的基本信息,以及孕检的时间、项目等。在北京,一旦怀孕,就只有在医院建档,才能在该医院继续进行产检和分娩。需要跟大家说的是,即使您是外地户口,也是可以在北京的医院建档的。而在北京的医院建档一般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二是要符合医院的其他建档要求,比如怀孕的周期、可见胎心胎芽的B超等,每家医院会略有差异。
 
2.如何获得《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所有本市户籍和北京常住并准备在京分娩的非本市户籍孕妇本人应在怀孕6周后(按末次月经首天算起)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血/尿妊娠化验结果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简称“建册”),即孕妇到分娩医院建档时必须向分娩机构提供的资料之一。
 
建册一般需要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证明怀孕的检查单等。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不同,需要提前打电话确认所需资料、领取时间和办公时间。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①对于户口仍保留在父母户口簿上的,需要提前准备好户口本,切莫耽误建册时间,影响医院建档;②北京市居住证办理周期一般是15-20天,需要提供身份证、在京居住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居住卡或社保证明),具体可去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查阅办理,建议在备孕期就先办理好,不然会影响建册时间;非京籍没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先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认居住卡是否可以建册,如果可以去居委会办理居住卡(一般当天可取)。
 
在选择建册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还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双方都是北京户口,去孕妇本人户口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
 
❖如果孕妇本人是北京户口,男方不是北京户口,去孕妇本人户口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
 
❖如果孕妇不是北京户口,男方是北京户口,则去男方户口所在卫生服务中心领取;
 
❖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则去北京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
 
温馨提示:建册所需提交资料请咨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建档流程
 
了解了建册,接下来就是去医院建档了,务必把握好时机。首先,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标准来选择建档医院,主要从医院环境、医院服务、交通便利性以及医疗技术和团队专业性等多方面综合考量;选定建档医院,就要及时联系院方了解所需建档资料及其他建档要求,一般建档材料包括:身份证、就诊卡、怀孕证明、《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手册等。如医院有特别要求,还需按医院要求执行,比如北京和美妇儿医院主张在孕12周建档,正常产检的同时也给到孕妈足够的时间准备建档资料,之后即可顺利开启产检分娩之旅啦。
 
4.建档意义
 
产科建档不仅是为了连续记录、监管孕妈身体状况和胎宝的发育情况,方便医生及时准确诊断,同时还作为重要资料配合产检前、分娩后的相关既定操作,需要引起孕妈咪的重视。
 
02.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单
 
1.什么是生育服务单?
 
生育服务单其实就是过去常说的“准生证”。目前,北京市户籍新生儿落户时需要提交生育服务单和出生医学证明(下文会具体说明)等材料才能顺利为孩子上报户口。
 
2.如何办理生育服务单?
 
1)夫妻至少一方为北京市户籍的办理流程
 
可采取网上登记或者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办理。
 
①网上登记。夫妻可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注意:如果子女已出生,需要补办生育登记,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
 
②现场登记。夫妻双方可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子女已出生补办的还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以上两种方法进行生育登记,3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窗口打印。
 
温馨提示:本流程只适用于京籍两孩以内的家庭办理生育服务单。
 
2)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办理流程
 
▶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
 
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需要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再生育服务登记
 
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适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需要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并盖章。
 
温馨提示:涉外涉侨涉港澳台和出国留学人员、在校大学生、现役女军人等特殊人群办理生育服务单的流程,以及需要办理再生育服务的家庭可以登录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查询相关规定或拨打所属街道政策支持电话直接咨询。
 
03.办理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
 
1.什么是《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就是大家常说的“出生证”,由婴儿出生的医院负责办理首次签发。证明婴儿的生父母、出生时间、性别等信息,是新生儿办理落户的法律依据。在您为孩子办理保险、入托、入学、出国等手续时,《出生医学证明》也是必备材料之一。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事项说明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准备:新生儿的名字;新生儿父母身份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外籍需护照);可提供新生儿信息的证明(如新生儿床头卡、和美宝宝纪念册的档案页)。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注意以下几项:北京市政府要求先办理《母子健康档案》,后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否则影响领取;要求新生儿母亲亲自领取(我国政策要求),新生儿母亲可在分娩后出院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新生儿名字不能更改,如需变更则要到户籍机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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