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高空抛物最高可判故意杀人罪!云南有人曾被判赔80万

时间:2019-11-15 13:07:1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定了!高空抛物最高可判故意杀人罪!云南有人曾被判赔80万

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这份《意见》,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意见》强调,要明确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

《意见》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意见》明确提出,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高空坠物方面,《意见》规定,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将依法严惩高空抛物行为人,充分保护受害人,依法公正稳妥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规范作用,依法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推动其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更好发挥应有作用。

物业责任

建筑物及搁置物、悬挂物脱落

致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意见》提出: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造成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使他人损害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

有其他责任人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后,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隐匿、销毁、篡改或者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导致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法院职责

对高空抛物案

应最大限度查明直接侵权人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对高空抛物、坠物案件,要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受害人线上线下立案提供方便。在受理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案件时,要向当事人释明尽量提供具体明确的侵权人,尽量限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范围,减轻当事人诉累。对侵权人不明又不能依法追加其他责任人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补偿损失。

此外,法院在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裁判案件时,对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依法予以免责。

要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积极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周边群众、技术专家等询问查证,加强与公安部门、基层组织等沟通协调,充分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最大限度查找确定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鸡蛋30克

从25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从4楼抛下,会把人头顶砸出个肿包

西瓜皮(巴掌大)

从25楼飞下,如击中头部可致人死亡

铁钉4厘米

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

空易拉罐

从25楼掉下,可致人死亡

麻将20克

从20楼飞下,可致人手指骨折

空易拉罐

从15楼抛下可砸破头骨

◆◆

★案例

◆◆

扔刀扔手机扔电脑  

上海一男子从14楼高空抛物被公诉

针对最高法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在近日发生的一起案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已有实践。

11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介绍:8月1日,上海一名男子将水果刀、手机、平板电脑等物从父母家的14层高楼窗口丢出。11月7日,该男子蒋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该院起诉至闵行区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蒋某供述,其父母私自收走外婆出租房子的租金,自己与外公外婆关系较好,一直想帮老人家把钱要回来。8月1日,蒋某带着新买的棒球棍来到位于闵行某小区的父母家。开门时发现门锁被换掉,他就找了锁匠来开门。

门一打开,蒋某就冲进了卧室。看到父母都在后,蒋某非常生气,用棒球棍砸了电视机、微波炉、冰箱等家电。一转身,蒋某又把房内窗户打破,并把随手拿到的手机、平板电脑等物,以及3个盖着衣物的箱子朝窗外丢。见此情景,蒋某父亲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楼下人行道和草坪附近散落着大量蒋某从14楼丢下的杂物,包括水果刀、玻璃碎片、螺丝刀、水壶、木质抽屉等物。停在附近的3辆轿车不同程度损坏,物损达人民币4000余元。

闵行区检察院经审查发现,蒋某抛掷时间为下午5时许,正值小区人流量较大时段,发生严重人身伤亡后果的可能性极大,其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是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提起公诉。

云南发生过多起高空抛物、坠物事件

10月10日下午,昆明市创意英国国际公寓D座4楼以上外墙50多米长的PVC雨水管突然脱落,坠落后砸中停放着的三辆小轿车,其中一辆小轿车的挡风玻璃,被两根1米左右的雨水管道直接戳穿。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发现,实际上,云南已有多起高空抛物、坠物致人受伤的案件。

从天而降的冰箱外包装纸箱砸中行人

2019年4月,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起该院之前审理的因高空抛物伤人的案件。

2015年9月8日18时20分许,家住昆明市呈贡区柏枝营小区某栋5楼的顾某从其家中将冰箱的空包装纸箱从窗户丢下,纸箱在下落的过程中砸到了正好途径此处的张先生,导致张先生当场昏厥。

张先生称,当天他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伤情为创伤性硬膜外血肿。可他受伤后,对方没有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张先生一纸诉状将顾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0281元。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从其居住的楼上将冰箱的空包装纸箱扔下,造成原告身体受伤,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依法应承担责任。据此,呈贡区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顾某赔偿原告张先生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763.50元。

2楼砖头坠落砸伤8个月大婴儿

2015年,张某家在隆阳区河图镇某村中主路旁新建房屋,由杨某为其施工建房,当时房屋已建至三层,但靠路的一侧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2015年4月28日下午,小宇(化名)的奶奶背着只有八个月大的小宇去买菜,祖孙两人经过张某家的房屋时,突然有一块砖从张某家房屋二层掉下,正好砸在小宇的头上,小宇的头部顿时肿胀起来。随后,小宇的家人与房主张某、施工方杨某一起将他送往医院抢救。

可出院后,因小宇的病情一直反复,出现肌肉萎缩等症状,孩子的父母带着孩子到多家进行康复治疗。后经鉴定,小宇的伤残等级为三级,目前生活不能自理,需他人护理,为完全护理依赖。期间,杨某垫付了68000元医药费。

事发后,小宇父母认为,房主张某在对自己的房屋施工期间,未尽到安全提示和管理的责任,而杨某作为施工方,也未尽到安全提示和管理的责任,在施工区域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示和安全防护措施,致使砖头砸在孩子的头部,造成孩子身体严重受损的后果。

2018年8月8日,小宇的父母将房主张某和施工方杨某诉至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索赔14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张某系该自建房的所有人,被告杨某系房屋建设的施工人和管理人,张某将房屋承包给不具有建筑施工资质和技能的被告杨某,未尽到资质审查义务,而被告杨某在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未在施工区域设置警示标示和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砖头坠落砸伤小宇头部,二被告均负有过错责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张某、杨某连带赔偿原告小宇各项损失80万余元。

◆◆

★应对高空抛物

◆◆

昆明两小区装对空探头

为了预防高空抛物,昆明一些小区开始安装“朝天摄像头”。

据了解,从去年12月开始,西山区兰亭上锦小区内的一栋楼每月出现两三次高空抛物。到了今年4月,高空抛物变成了一周两三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安排保安全天每隔1个小时来查看一次。经多天蹲点,终于摸准是21楼的一住户在每天5时30分到6时会往楼下扔垃圾。

“可是,没有证据,住户就不会承认。”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段君毅说,他们在避免侵犯住户隐私的前提下,通过在对面楼栋安装摄像头监测高空抛物。在收集到该住户高空抛物的证据后,物管再次来到该住户家中对其表明态度,并劝导其以后不要再高空抛物。“这件事情的解决也影响了其他住户,小区最近都没再发生过高空抛物现象。”

五华区万科金域国际小区也架起了朝天摄像头,对此,小区居民“都挺高兴”。“以后要是谁高空抛物,就能抓到人了!”居民王女士说。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华社、澎湃新闻、都市时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上一篇: 【全球商业领袖论坛】弘慈医疗集团首席战略...

下一篇: 折翼天使,无臂也能飞!女神杨佩来东莞创业...


 本站广告